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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后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
时间:2020-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改革后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

 

一、第一检察部(电话:0758-8629101) 

主要职责:承办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相关的刑事申诉案件。

二、第二检察部(电话:0758-8621825)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第三检察部(电话:0758-8633550)

主要职责:负责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社区矫正、强制医疗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设立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对监管活动实行监督;处置被监管人员正常死亡事件和协助监管场所处置突发事件;受理在押人员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对来信来访进行处理等。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对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研判;受理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预约会见等诉讼业务接待工作;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办公室(电话:0758-8632775)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图书管理等工作;处理本院检察政务和检察信息,组织协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和舆情处置等检察公共关系工作。制定实施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工作。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负责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提押、看管、送达、安保等司法警察工作。

五、政治部(电话:0758-8636710)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政治宣传、机关党建、工资福利、绩效考核、机构编制、人员培训、计划生育、妇女、共青团、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本院的人员招录工作;负责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做好检察官遴选工作。负责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检务督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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