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促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6月1日,广宁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暨未检工作品牌“不秋草”启用仪式活动。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树彬;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单位代表等20多人受邀参加活动。
活动中,梁树彬常委和李宏代检察长共同为“不秋草”未检工作室揭牌,并听取了现场工作人员对未检工作品牌“不秋草”的讲解。
梁树彬常委表示,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广宁检察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二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突出协同配合,推动“六大保护”相融与共、共同发力。
三是检察院要能动履职,坚决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未检工作品牌“不秋草”
“不秋草”出自金朝诗人马天来的《赋丹霞下寺竹》诗句,“人天解种不秋草,欲界独为无色花。”不秋草是竹子的别称,它四季常青,象征着青春。“草”,是小的意思,寓意未成年人。广宁的“小竹子”不秋草,就是我们广宁检察未检办致力保护的对象。我们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都能健康成长,如竹子般拔节奋进,积极向上。
随后,参加活动人员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中心、检委会等工作区域,并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未检办主任严小霞通报了广宁县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
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留守儿童监管、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等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展开交流讨论。
此次活动的开展,标志着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不秋草”未检工作品牌为依托,以开放式的思维和多元化的方式,不断加强未检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