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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少捕慎诉慎押”为主题业务学习分享会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11月22日下午,广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办案干警以“少捕慎诉慎押”为主题,开展业务学习分享会。党组书记、检察长覃学文参加并主持培训。



期间,第一检察部主任江水生围绕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的意义、适用范围、如何适用,结合日常办案中遇到的难题、问题开展业务培训。




覃学文检察长表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犯罪结构轻型化趋势下的现实需要,现时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轻罪案件大幅增加,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超过85%,少捕慎诉慎押不仅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更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全体办案干警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更好保障人权、促进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依法规范办理不起诉案件,准确把握政策适用条件和程序规范,主动探索预交赔偿金、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机制,更好地用于指导办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心得分享


陈洁琳:“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适应新形势下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的重大司法政策,我们必须履行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体现促进诉源治理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担当。


欧阳剑亮:通过学习,使我对刑事案件依法不起诉充分适用和如何准确把握慎诉政策等有了更深的理解,下一步我会规范案件的不起诉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效。


江敏:培训让我更深入理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侧重点和区别,对今后办案有指导性意义。


苏佩仪:“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一项彰显法律温度的重要举措,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在以后的协作办理中,准确把握好适用范围,办理好每一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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