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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125日在广宁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莫劲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们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7年我院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院;在省委政法委发布的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中,广宁检察工作满意度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名列第一。侦查监督科获记集体三等功,3名同志分别获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4名同志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等称号。

一、坚持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服务县委重大战略实施。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意见》,积极为我县“产业建设、城市建设、交通枢纽”三大建设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等企业,采取普法讲座、释法说理、警示教育等方式,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服务脱贫攻坚。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78人。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批捕7人、起诉7人。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对石涧沙心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0多万元,深入开展贫困户住房改造20户。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竹乡绿水青山。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审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信息19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26人,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环境资源的监管职责。加大惩治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力度,对广宁县石涧镇某炼铝厂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仍拒不执行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3起案件依法向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促成当事人(企业)严格履行环保责任,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积极推动平安广宁、法治广宁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2233人,经审查共批准(决定)逮捕150197人,同比分别下降16.67%0.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7301人,提起公诉188250人,同比分别下降35.6%和24.5%。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2031人,起诉2034人。依法办理了受害群众涉两省六市的邵奇宇等三人诈骗案等案件。批捕涉毒犯罪案件3441人,起诉4451人,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积极参与公安机关“飓风2017”行动,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涉黑恶势力、涉电信诈骗及金融领域犯罪,批捕6177人,起诉64108人。

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为主线,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安保维稳工作,加强办案风险评估和源头防范。通过到信访综治维稳中心、检察联络室“上一天班”,“三官一师” 进村(居)以及班子成员担任法治顾问等形式,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县综治部门成功调解群体性信访(事件)2件。不断健全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妥善处理信访案件26件,接待来访群众67人次。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1件(救助对象两人),给予救助金额3万元。

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惩治预防两手硬。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受理举报线索22条,立案侦查1113人(其中涉嫌贪污案56人,行贿案11人,受贿案34人,介绍贿赂案11人,滥用职权案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4万元,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坚持专项预防、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相结合,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52场次,接待35个机关单位参观教育1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0多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件。抓好广宁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和县扶贫项目建设同步预防,深入推进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对新当选村居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达500多人次。联合县纪委、县人民法院对梁某雄涉嫌受贿案进行同步网络直播并召开庭审教育专题会,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与邮政公司共同打造“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编织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网络。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的摸底、划转,抓结案、消积案,全面清理案件线索、涉案财物,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批捕关,依法不捕2235人。适时介入重大、复杂案件侦查,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命案”5件。借助侦查活动网上监督平台,对25大类监督事项逐项核对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共10余件次。加强前期调研和方案论证,积极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监督立案(非法占用农地案件)1件。严把起诉关,依法不起诉2224人,提出量刑建议194人,采纳率为85.57%。对4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其中2件得到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并获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件并获采纳。针对看守所对余刑还有三个月以上的罪犯没有及时送监以及在全面安全防范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建议2次并得到整改落实,及时防范化解监管安全事故。加强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完成分级保护及监控设备的升级改造工程,成功争创广东省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加强对司法局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电子手环定位监控试点工作的监督,对全县开展社区矫正检察,未发现有脱管、漏管情况。

推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多元化发展。受理虚假诉讼、执行监督等各类案件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件,已获市检察院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县人民法院已经采纳,裁定再审。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乡镇宣传、全面摸排线索、发出检察建议等,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以及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14人,对涉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3人。认真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关工委等单位制定《广宁县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 “送法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师生6000多人。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引入心理评估加强回访帮教,推进未检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蹄疾步稳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各项任务落准落细落实,推动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持续健全完善。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考试考核遴选15名员额制检察官在县委、县府的重视、支持下,县财政供给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6名,组建2个办案组织和11个办案单元,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制定实施一批规范性文件,构建起“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体系。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领导(检察长、专职检委)直接办案143件,占检察官办案数的47.35%。检察官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类案建议、业务交流等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结合县内实际,确立以山区县生态环境、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切入点的工作思路,深入到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走访、座谈,通过抽查执法档案、回访行政相对人、踏查现场等方式,摸排线索6条,办理公益诉讼讼前程序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并获鼎湖区法院当庭宣判胜诉。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破坏的林地13亩。2017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为了多数人的利益”为题,专题报道我院协助办理的江屯镇长汇金属制品厂环境污染一案,受到了广泛关注。

深化阳光检务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落实检察文书说理、代表委员联络、检察开放日等制度,推动检察官“五进”活动常态化。完善程序性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平台,网上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30份,公开程序性信息350条,发布重要信息9条,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88次,案件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网上预约申请、数字化阅卷成为常态。加强新媒体建设,着力打造“广宁检察”品牌。建立完善案件集中管理和评查机制,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统一、全程、动态监督。出台制度文件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委托权、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持之以恒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坚持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完成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每月到挂点镇、村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坚持抓监督严管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对2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并获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0份。“严”字当头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谈话提醒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组织参观高要家训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溃坝》、保密工作教育视频等活动,进一步筑牢全体检察人员拒腐思想防线。制定完善《中共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广宁县人民检察院考勤制度》、《广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纪律规定》等,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三级远程网络等各类培训430多人次,完成赴湖南大学全员培训工作。强化以赛促学、以赛代训,4名同志分别获“全国检察机关万名侦防能手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侦查员”等荣誉称号。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关爱干警生活。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对队伍的引领作用,加强检察文化走廊建设,开展读书活动、摄影兴趣小组培训活动,举办2017年职工运动会。深入挖掘广宁老区革命传统、竹子品格等地域特色的文化内涵,围绕“弘扬竹乡检察精神,打造司法规范化建设‘广宁品牌’”为主题,制定“一院一品”创建三年规划。坚持科技强检,加强检察内网建设。推进移动办公系统建设,通过购买中国电信移动服务终端,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的新模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广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多重改革叠加的形势下,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模式转换研究还不够,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智慧检务”建设还有短板,信息化应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山区院招人难、留人难,以及案多人少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县委全会部署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突出监督重点,补齐监督短板,强化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新广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跟我县争创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示范区和建设岭南魅力山水竹乡等部署,找准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努力在司法为民上有新提升。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希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抓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等专项立案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第三,努力在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上有新突破。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内设机构改革,构建高质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格局,健全监督机制。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打造检察监督“新引擎”和检务公开“新平台”

第四,努力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上率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宁检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当有新努力。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永不懈怠,砥砺前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开启新时代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示范区和岭南魅力山水竹乡建设新征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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