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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33日在广宁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我县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抓好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夯实政治根基,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决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最根本政治要求,贯彻到我县检察工作实践中。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院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院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关于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汇报的规定,坚决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始终确保我县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政治立场。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需求新期望,全面加大检察监督力度,注重办理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影响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生案件。抓好村干部敲诈勒索案 “余某交通肇事案双方刑事和解等案件办理,实现诉一人震慑一群,办一件温暖一片的社会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自觉主动融入县委工作大局,为广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我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为建设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新广宁作出应有贡献。

积极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广宁改革发展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县工业发展“366”工程、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积极应对化解产业转型、园区升级、征地拆迁等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扎实开展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帮助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宾亨盛发纸品厂等企业开展防控法律风险工作。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法律保护,严肃查处破坏古水镇广阳电站正常生产经营案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办理了史某龙强迫交易案、李某伟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7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认真落实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有序开展。坚持依法快捕快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共批捕涉恶犯罪71人,起诉13人;不批捕16人,占受理案件的18.39%。提前介入办理石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嚣张气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广宁检察”微信公众号、印制派发宣传小册子、制作宣传专栏、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深入县、镇、村三级开展广泛宣传工作,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接收群众网络、信件、现场等方式举报涉恶类线索11件,移送可能涉恶犯罪线索6条。积极开展历年刑事案件涉黑恶线索排查,多次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排查2013年以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七类已办结的公诉案件183件,排查出侦查价值线索8条。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主动对接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县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法治环境。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办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44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审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信息19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人。着力保障脱贫攻坚,大力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4人;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6万元,扶持石涧沙心村贫困户3790人开展危房改造、发展种养业等,到2018年年底,已有3688人实现预脱贫。

三、坚持宪法定位,推动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坚定制度自信,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做实做强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我县检察监督工作迈向新时代。

推动刑事检察等传统优势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经审查,共批准逮捕210283人,提起公诉250319人。依法办理林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邵某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持续推进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批捕关,依法不捕2957 人。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监督立案3件,撤案监督1件,提前介入案件14件。严把起诉关,依法不起诉1231人,提出量刑建议286份,其中采纳236份,采纳率为90.4%。深入实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0件并获采纳。加强县看守所监督管理,积极提出纠正违法意见,规范县看守所日常管理工作。在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检察联络室,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181名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上新台阶。扎实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7件,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23人,共发放救助金额70000元。其中,对木格镇周某娣、严某洲司法救助案,首次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邀请第三方评议相结合,邀请县人大、政协等多方代表进行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效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共审查逮捕3人、审查起诉5人。同时,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依法不批准逮捕4人,不捕率44%。积极举办关爱未成年人,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长和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广泛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县城各中小学及全县15个镇中心小学受教育学生达5000余名。积极实施聘任合适成年人制度;与县实验学校共建青少年护航基地,不断完善我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建设。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县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我院获评“优秀”等次。

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项活动,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大力开展同级执行监督。如依法对腾空非法占用商铺的生效判决开展执行监督,切实保障监督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首次同步介入法院强制执行修复南街红星居委会复兴村村道现场监督,有效突破基层民事纠纷执行难困境。扎实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涉案标的达500多万元的张某某虚假诉讼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原民事调解书经再审后裁定撤销;对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虚假诉讼案开展专项监督,该案经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后发回重审。健全息诉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做好申请人息诉服判工作,办理的不支持监督案件全部息诉息访。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优化发展。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26条,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份并全部得到采纳,其中整改到位25件。如依法督促市政局履行管理职责,整治县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1000平方米裸露垃圾,清除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促成宾亨、潭布镇政府依法追讨违法当事人污染环境应急处理费共30多万元;依法督促复绿潭布镇老虎塘22亩被破坏生态林地;办理坑口镇陈芳烈士墓疏于管理公益诉讼案,恢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原貌。首次启用新购置的无人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助力公益诉讼加快发展。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公益诉讼案件实践提升为理论研究,滥伐省级生态水源涵养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18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指导性案例。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反腐败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县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整体转隶工作,资产设备顺利移交,有力有序做好遗留案件清理和线索移交工作。与县纪委监委加强沟通、积极协作,主动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如提前介入广宁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麦某涉嫌受贿案,取得良好办案效果。全年共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57人,对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2人决定逮捕,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案件4件。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进一步全面梳理改革工作任务,坚持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实施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不断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1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调整到一线办案,员额比例占政法专项编制的25.6%。同时,司法行政人员和检察辅助人员均已调整到岗履职。办案机制不断优化,新型办案组织进一步整合完善,办案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检察官办案主体得到明显增强。坚持司法亲历性理念,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8件,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等院领导办案232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43.9%

有序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以县委和最高检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为指导,认真梳理各类事项,细化工作条目,积极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前期摸底工作。针对新增加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考虑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检察官专业素养、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多方面因素,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统筹,努力构建符合专业化建设发展趋势的内设机构。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证据收集指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监督核查、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庭审程序优化等机制,推动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12次,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律师在审查逮捕、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在数字化阅卷成为常态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五分钟阅卷,完善预约形式,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律师广泛好评。

持续强化司法公开工作。加大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案件信息385件、法律文书17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开通广宁检察门户网站、开设广宁检察今日头条号,加入政法系统、检察机关新媒体矩阵,打造新时代网络宣传阵地;我院制作的微信《三八特刊》《五四特刊》获得最高检正义网和中国检察官文联推送;拍摄的公益诉讼宣传短片《肩负公益,情系民生》获得“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2018年,我院获得省检察院颁发宣传发行先进单位称号。

五、坚持从严治检,努力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广宁检察队伍。

全面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院四个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作为全院干部教育培训的第一课程,全面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积极参与县委组织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认真组织在其鉴中学初心堂新时代讲习所开展的弘扬红船精神主题党日活动,赴贵州遵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培训,努力使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广宁检察队伍的共同意志、共同目标和共同行动。

大力提高队伍履职素能建设。高度重视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参与各级业务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全员分期赴厦门大学参加培训,累计学习培训达221120人次。紧抓案件质量和业务规范化建设,每季度召开业务分析会,定期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讲授和交流。注重检察干警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参与市、县各种竞技比赛,分别获得市检察机关男子篮球赛第三名和县定向比赛总成绩第一名、县2018年国庆节职工男子篮球赛第三名的好成绩。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瑜伽培训班、“书香伴我行读书交流活动、素质拓展运动会等活动,检察队伍向心力不断增强。2018年,我院获得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公诉科获得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1个集体获得集体三等功,1名个人获得三等功,10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机关奖励。

持续夯实党建基础。紧紧围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夯实检察机关党建根基。组织党员志愿者200余人次参与全县创文明县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我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共接受县人大领导专题视察调研3次,集中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0人次,认真跟踪办理代表提出的普法宣传进企业、打击邪教、行政执法监督等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委员意见,不断健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观摩庭3次,受邀请的县、镇、村相关人员累计125人。

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15份。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扎实开展反腐警示教育,积极推动班子成员轮流读案例、谈体会、敲警钟。完善谈心和家访制度,深入实施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检务督察,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各位代表,2018年,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双重背景下,我院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的理念更加牢固,司法办案的质量稳步上升,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时代广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不够深入,服务大局的针对性仍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充分,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与人民群众需求仍有差距。三是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仍然突出。四是智慧检务建设仍有不少短板,信息化应用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紧盯问题,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建设成为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示范区、岭南魅力山水竹乡和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新广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深悟透、坚定方向、对表对标、破解难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重大任务,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

二是以更大力度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关注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等易涉黑涉恶的行业和领域,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和打击效果。积极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密切配合,推动破伞与扫黑除恶同步进行。按照高检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意见要求,重点围绕我县生态发展区功能,加大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生态屏障。

三是以更大的担当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突出专业化建设,加强内设机构配置、优化运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为契机促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积极探索捕诉合一办案新机制,大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建立检监衔接协调机制,积极创建未检特色品牌,继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

四是以更严标准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队伍。 

五是以更大的魄力加快智慧检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智慧检务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逐步打造立体化监督网络。积极完善检察工作网云桌面应用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化应用。健全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网下建设,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完善新媒体矩阵建设,强化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应用力度,努力培育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积极传播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正能量。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投身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努力为广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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