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宏主持检察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志军负责日常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侦查监督,公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刑事申诉等业务以及未检工作),负责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审批,监督;分管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调研,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人民监督员,检委会等业务)责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审批,监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远分管分管办公室(政务,秘书事务,司法警察,保密,宣传,调研,技术,计划财务装备,统计,安保,后勤服务管理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工会工作,意识形态,"百千万工程"等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及相关申诉案件等业务),负责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审批,监督。

党组成员梁雪梅分管政治部(党务,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共青团,计划生育,妇女等工作),乡村振兴,创文创卫工作。

党组成员邹志青负责办公室(政务,秘书事务,司法警察,保密,宣传,调研,技术,计划财务装备,统计,安保,后勤服务管理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工会工作,意识形态,"百千万工程"等工作。
专职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少忠协管第三检察部工作,负责检委会,司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