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宏主持检察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志军协助检察长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会工作、意识形态“百千万工程”等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调研、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人民监督员、检委办等业务),负责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审批、监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远分管第一检察部(侦查监督、公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刑事诉讼等业务以及未检工作),负责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审批、监督;分管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及相关申诉案件等业务),负责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审批、监督。

党组成员梁雪梅分管政治部工作。

党组成员邹志青负责工会和办公室工作。
专职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少忠同志协管第一检察部工作。

专职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志强同志协管检委办、司改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