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一些不法分子在偏远乡镇、农村地区聚众赌博,不仅严重败坏淳朴乡风乡俗,更扰乱乡村治理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

▲现场抓获照片

▲案发现场照片
2024年5月期间,林某华在广宁县石咀镇其经营的商店内,通过提供扑克牌、桌椅等工具,组织多人以“三公大吃小”或者“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多人。林某华从中抽头渔利约500元。
广宁县检察院依法对林某华提起公诉,最终,广宁县法院判处林某华犯赌博罪,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春节将至,家人团聚,其乐融融。请切记,“赌”不是年味,“阖家欢”才是幸福年。让我们共同守护幸福家园,文明娱乐,远离赌博,以健康、合法的活动共度新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