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里,晨练的村民沿着洁净的步道散步,河岸护栏崭新牢固,分类垃圾桶整齐摆放,“爱护环境”的标识牌在绿荫中格外醒目。但几个月前,这座公园还因垃圾遍地、枯叶堆积、设施破损被群众反复投诉。

群众“吐槽”牵出公园管护“真空”
2026年2月,广宁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镇的公园投入使用后,因长期缺乏有效管护,环境卫生每况愈下。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公园周边散落生活垃圾,步道枯叶未扫,绿化带杂草丛生,干枯竹枝无人修剪,存在安全隐患,公园内垃圾桶配置不足、宣传引导标识缺失,让游客体验大打折扣。




“公园建得漂亮,但没人管,看着可惜了。”周边居民的叹息,让检察官意识到,这不仅是环境问题,更关乎公共利益的持续受损。
一份检察建议按下“整改键”
经立案调查查明,属地镇政府对辖区内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负有法定监管职责,但该镇府未有效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26年3月,广宁县检察院依法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开展公园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组织环卫工人对公园步道、河岸护坡及竹林深处进行清理;根据人流动线合理增设分类垃圾桶;修复损坏的休闲长椅、路灯、护栏;在出入口及重点区域增设文明游园宣传标识牌。
从“治标”到“治本”的环境蜕变
为防止问题反弹,镇政府将公园纳入环卫保洁范围,由镇环卫所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日常开展保洁,每半个月对设施、绿化、卫生开展巡查。镇政府同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乡贤开展环保宣传,引导群众共建共享。




2026年6月,广宁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回头看,发现公园环境焕然一新,群众游园体验明显提升。
终结不是终点,长效才是目标
本案是检察机关聚焦群众身边“微环境”,以诉前程序推动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通过“监督—整改—跟踪—长效”的闭环模式,不仅让一座公园重焕生机,更促成了一项基层治理机制的落地,让人民群众在推窗见绿、出门入园中,真切感受到法治守护的力度与温度。